杭州清债公司分享过错方离婚时赔偿需要的证据

日期:2022-09-14 15:52:20/ 人气:257 / 来源:未知

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,离婚时的过错赔偿涉及对多种损害的赔偿。因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,主要涉及对精神损害的赔偿。下面是杭州清债公司为大家分享的过错方离婚时赔偿需要的证据:

  一、重婚的,提交对方重婚的证据。

  如,对方与第三者领取的结婚证等。此类证据比较好找,因为重婚的肯定会领取结婚证,未领取结婚证的,不属于重婚。调查此证据时,可以试着去民政部门查询。

  二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,在此需要提交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

  如双方入住的小区的邻里证言,门卫的证言,同居双方对外关系、同居者平日的生活习惯等等。此类证据在收集时会有一定的难度,因此此类证据涉及到隐私。因此,在收集此类证据时可以试着请律师提供帮助,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及优势。

  三、家庭暴力的,过错方家暴的证据,

  如,照片、诊断证明、伤情鉴定等等。如果需要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,还需要请医生出具精神损害的鉴定书。此类证据比较好收集,只要留心,应该不存在很大的难题。重点是时间上的要求,遭遇家暴的一定要及时取证,保存好证据。

  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

  此时和家暴一样都需要及时保存证据,必要时可以请警察帮忙,讲笔录作为证据出示。

  赔偿数额的确定上主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。确定赔偿数额时,主要考虑以下因素:

  1、赔偿数额应该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;

  2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,体现出对加害人有效的制裁;

  3、考虑受害人的过错在导致离婚后果的原因中的作用,以此适当减轻赔偿主体的责任;

  4、考虑过错方侵害的情节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。

  以上就是杭州清债公司为大家分享的过错方离婚时赔偿需要的证据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肋!


作者:admi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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